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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能化系统采购合同模版-凯源恒瑞北京监控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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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能化系统采购合同模版-凯源恒瑞北京监控安装工程公司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软件的名称、数量、技术规范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软件名称、数量如下:

1)软件名称:     

2)软件数量:按本合同附件1的数量为准。 

2 、乙方提供软件的功能要求、技术标准和乙方对软件的技术保证,详见附件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软件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是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维护的全部要求。

3、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合同软件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4、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不含有任何木马、病毒等攻击甲方操作系统的隐患,发生任何由于软件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予以立即解决,并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5、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软件通过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后     月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软件有关的新的和/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

6、其他约定:/

第二条  软件的交付

1、乙方应按此进度计划交付合同软件:     

2、交付方式:  电子邮件  光盘/U盘  现场实施  其他方式     

第三条  软件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合同软件由     负责安装,由     负责调试。安装及调试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乙方应对合同软件的性能及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和各项保证值负全部责任。

2、合同软件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结束后,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如果经甲方验收,合同软件未能达到约定保证值或功能要求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要求整改,直至符合约定标准为止。

4、甲方对产品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5、其他约定:/

第四条  技术服务 

1、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不限次数的远程技术服务。

(2)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     次上门技术服务,及不限次数的远程技术服务。

(3)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不限次数的上门及远程技术服务。

2、乙方应在合同执行期间,指定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执行工作。当发现技术问题或就技术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方案,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甲方意见为准。乙方自合同软件的调试、试运行到验收期间的工作进度、每天的主要工作、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均须记录在工作日志上,工作日志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

3、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支持服务的,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技术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技术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该项要求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4、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工作,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合同软件技术上的问题,并免费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5、对于甲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软件有关的相关系统软件及设备,乙方有免费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及技术配合的义务。

6.其他约定:

第五条  软件升级

1、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免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1)乙方承诺在免费维保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对合同软件提供及时的免费升级服务。

(2)乙方承诺在合同软件     版本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及时的免费升级服务。

2、升级程序应满足安全要求并能经过测试验证。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软件升级成功,不影响依赖于本合同软件运行的业务应用的正常使用;如果合同软件升级,乙方保证甲方免费获得新软件的永久许可使用权。

3、乙方对合同软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如在软件免费升级期后,甲方要求对合同软件进行升级,乙方应按不高于该产品当时面向市场的大客户统一升级价格收取合理费用。

4、如果合同软件在将来进行再次扩容,乙方应确保其在再扩容工程中提供的合同软件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合同软件兼容或为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软件提供免费升级。

5、其他约定: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如果合同软件在免费维保期内出现不符合合同或产品说明书所述软件功能标准、或软件介质出现工艺或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免费更换软件介质或修复软件缺陷。对于缺陷软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用补丁软件进行修复或提供升级软件予以更换。

2、本合同下软件产品的免费维保期为自合同软件安装调试完成且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因需要修复或更换有缺陷软件产品,使合同软件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免费维保期按实际修复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相应延长。如乙方所承诺的免费维保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合同软件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甲方要求修复、更换有缺陷软件产品或提供其他维护保修服务的,乙方不得拒绝,但可按不高于该产品当时面向市场的大客户的统一服务费价格收取合理费用。

4、在免费维保期内合同软件出现一般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小时内作出响应,确定故障情况,就如何排除故障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软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恢复正常,否则每逾期一小时,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如果合同软件出现重大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响应,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合同软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恢复正常,否则每逾期一小时,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在免费维保期内,如果乙方对合同软件在功能、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推广,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上述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及服务。

6、其他约定: 

第七条  软件价格与结算

1、软件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1所列单价结算。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适用税率为     。

2、总金额包括了产品费、运输费、实施费、测试费、接口费、调研费、管理费、安装调试费、施工配合费、售后服务费、驻场开发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补等)、培训费、推广费、利润、税费等全部费用,包括为实现本合同及其附件目的所涉及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3、按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1)甲方在软件交付且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实际到货总金额的95%,余款5%待免费维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乙方已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于软件交付且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余款10%待免费维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乙方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后,由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

(3)甲方于     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于     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1)甲方在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应由乙方开具或由税务部门代开)。如乙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款项,且不受付款期限的约束。

(2)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红章)。乙方应确保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其它约定: 

第八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前,将合同中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4、其他约定: 

第九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拥有合同软件及其所包含的软件(含第三方软件)的知识产权、永久使用权和销售权(含第三方软件的,则乙方须提供第三方合法的永久授权许可),确保甲方及用户能够合法正常地运行合同软件。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软件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为甲方抗辩,或在甲方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保障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差旅费、交纳的罚款、向任何第三方的赔偿等。

3、因乙方提供的合同软件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无法使用合同软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已收取的所有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4、其他约定: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同、企业管理文档、商业信息、企业数据以及其他由甲方与乙方各自专有的、且提供给对方的信息,除可从公共领域得到的外,都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2、甲方与乙方双方均不得未经对方书面授权而向任何第三方传递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在履约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甲方机密信息,乙方服务人员需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人(含乙方其他人员)传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果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4、上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结束的约束,乙方违反保密协议,需按甲方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的需求,及时、高效地开展工作。乙方需保证提供的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若涉及驻场实施服务的(以甲方要求为准),驻场服务人员在驻场服务期间,需遵守甲方的员工劳动制度,上下班打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场,如服务人员擅自离场,每发生一次扣罚1000元/人。乙方如需更换技术人员,事先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擅自更换每发生一次支付1000元/人的违约金,擅自离场或更换达到2次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合同因故而协商终止的,按已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计算费用,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经支付但尚未履行的合同款项。

3、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合同软件或合同软件验收不合格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未在约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或解决问题,则每推迟24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格0.5%的违约金,不足24小时时按比例计算。

5、如因乙方原因使合同软件或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导致甲方相关业务受到影响,且影响时间超过1小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格10%的违约金。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解除合同的,或甲方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费用,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额外按合同总额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提交虚假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10、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乙方仍未纠正或履行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15天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自第16天起按日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365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法律法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区的处理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延长履行期,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如该影响持续超过60日,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的上述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抵扣。合同款不足以抵扣或者没有合同款抵扣的,乙方应在10天内向甲方付清上述款项不足部分。

2、本合同所述的所有有关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等费用。

3、本合同中,若出现相同产品免费维保期不一致的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最高标准执行。

4、甲方委派     为甲方授权代表,负责甲方合同履行的工作。

5、乙方委派     为乙方授权代表,负责乙方合同履行的工作。

6、如授权代表有变动时,甲乙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 邮政编码为:     ,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书面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8、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其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除非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明确废止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否则,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包含的附件:

附件1:价格清单 

附件2:功能要求及技术标准 

附件3:举报渠道告知函  

附件4: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5:保密协议

附件6:IT软硬件产品或服务安全责任要求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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